FCC 15B

曾有客戶詢問說如果他的產品 (健身跑步機) 沒有無線傳輸的功能,例如藍芽、WIFI等是否就不需要進行 FCC 的測試。總結的來說這個說法對一半,如果產品沒有無線傳輸的功能那就不落在 FCC 15C 的範疇,但這個產品還是需要進行 FCC 15B 的測試。

FCC 15B 簡介

FCC 15b 的正確法源名稱是 47 CFR Part 15 Subpart B – Unintentional Radiators。由於主管單位是 FCC,所以大家就統稱為 FCC 15B,而 unintentional radiator 也如同字面上的含意,是指非刻意的發射器。無線傳輸或是通訊產品就是刻意的發射器,這是他們這類產品的最主要功能嘛。但舉如電風扇、充電器這類常見的家電產品,它們的功能並不是為了要發射出電波或是訊號,但在使用的過程中仍可能會非刻意的散發出電波,所以 FCC 15B 就是在管控這些產品的電磁干擾現象。

適用產品

參考連結中我有放上 FCC 15B 的法源連結,裡面的表格一有列出洋洋灑灑一連串適用的產品。但其實重點是最後一行的 “all other devices” 就直接把全數產品都列入其內了。當然其中還是有幾個值得注意的地方,例如對於不同的產品就會有不同的符合性文件的要求。另外 FCC 15B 還是有”不適用的產品類別”,例如用在交通工具內的電器設備、軍用、純工業用或商用、醫療器材、以及能耗低於 6nW 以下的電子產品。

符合性文件

FCC 15B 的符合性文件主要有兩種:SDoC 以及 Certification。

SDoC 是可以由各家廠商 (產品製造商、代理商、進口商等) 拿著產品去適合的實驗室進行產品測試。取得符合 FCC 15B 要求的測試報告後自行編寫一張宣告書來宣稱其符合性。

Certification 則必須由 TCB 的核可實驗室進行測試及發證。最新的 TCB 清單可以在參考連結中取得。

主要測試內容

FCC 15B 主要就測試兩個項目:

Conducted emission 傳導干擾 以及

Radiated emission 輻射干擾

跟歐盟的 EMC 指令不同,美國的 FCC 15B 只檢測產品本身是否會發散干擾其他電器產品的訊號,並不會去評估產品本身是否能承受來自外界的干擾。詳細的測試規格及要求都可以在參考連結中的法源原文中找到,這邊就不再詳述。

產品標示

除了個人電腦或跟我們通稱第四台訊號線連接的產品 (例如:電視機) 會需要有額外的資訊標示以外,其他一般的家電產品在通過 FCC 15B 後並不需要有特殊的標示。

縮寫含意

FCC: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

CFR: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 聯邦法規彙編

SDoC: Supplier’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供應商符合性宣告

TCB: Telecommunication Certification Body 通訊發證單位

FCC 15B: https://www.ecfr.gov/current/title-47/chapter-I/subchapter-A/part-15/subpart-B

最新 TCB 清單: https://apps.fcc.gov/eas/GetEntityDownload.xml?type=T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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